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治理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 一、重点打击行为 (一)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 (二)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 二、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危害 (一)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法分子通过恶意竞标、围标串标、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巧取豪夺,以强揽工程,严重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扰乱市场环境,致使集体、国家利益遭受损失。 (二)危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法分子直接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甚至采取暴力胁迫、威胁恐吓等手段,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三)影响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不法分子为求利益不择手段,不重视工程质量,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重大隐患,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助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容易诱发相关行业领域腐败问题和其它不正之风,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党的执政根基。 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常见方式 (一)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的行为。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四)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六) 其他严重的招标投标或建筑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69696021。 举报邮箱:cmztbk@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中心423室。邮政编码为:202150。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突出问题。相关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